平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駐平湖市社會治理綜合指揮服務中心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平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決定委托平湖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計劃
調解服務崗位工作人員1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錄用人員與平湖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建立合同關系并簽訂勞動合同,以勞務派遣方式定向安排到平湖市社會治理綜合指揮服務中心(平湖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工作。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平湖市常住戶口的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5年12月以后出生)。
4、個人無違法犯罪記錄,本人及直系親屬兩年內無越級訪、非法訪行為,本市范圍內本人及直系親屬住房無違章建筑。
四、招聘崗位和條件
序號 |
用工單位 |
招聘
崗位 |
招聘
人數 |
性別 |
年齡 |
學歷
要求 |
專業
要求 |
工作經歷 |
備注 |
1 |
|
調解
服務 |
1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二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需與群眾面對面溝通交流,能適應群眾工作崗位 |
五、工資福利
年收入約5萬元左右(含社保五險),另按調解成果給予相應的獎勵。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報名地點:平湖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平湖市當湖街道祥中路318號)。
報名時需要提供的材料:《平湖市社會治理綜合指揮服務中心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應聘報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并攜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面試、聘用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資格審查
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發給準考證。
(三)考試
采用直接面試考試形式。
面試成績不滿60分的,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考察、錄用
考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和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和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需在60分及以上)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在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及正式錄用后,如產生同類別職位空缺情況的,可根據需要研究確定是否在參加公開招聘且面試成績均合格的人員中安排遞補。
經體檢合格、考察合格決定被錄用的人員,與平湖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續簽和終止勞動合同。
本公告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聯系人:
平湖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胡女士
附件:平湖市社會治理綜合指揮服務中心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應聘報名表
平湖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